日前,全國婦聯向此次政協會議提交提案,吁請全國人大將家庭教育促進法列入立法規劃,制定專門的家庭教育促進法,規范家庭教育的服務、指導和管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趙東花對記者說,這份提案也得到了廣東省2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的聯名提議。 趙東花代表說,目前,相對于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我國缺乏完善、系統的促進、支持家庭教育事業的法律與政策,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確認,家庭教育服務、指導、管理等支持系統既不健全也不規范,亟待立法回應。 社會在轉型、家庭在變遷、教育在變革。在這個充滿“變革”的時代,反觀我國的家庭教育卻一直延續著傳統模式,問題突出。全國政協委員洪天慧說,一方面,家庭教育的實施處于無師自通、盲目無序、自給自足的狀態,“養而不教”者有之,“教而無方”者有之……甚至“狼爸”“虎媽”大行其道,惡性案件頻出。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市場異常混亂,各類家庭教育服務指導機構缺乏必要的準入機制和專業規范。上述問題也亟待重新審視、回應。 何謂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如何定位?趙東花代表說,從性質看,家庭教育不僅是關乎個人和家庭福祉的私事,也是關乎民族和國家命運的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社會公共事務。家庭教育既是私人領域的,也是公共領域的;既需要家庭投入,進行家庭私育;也需要國家的支持、指導和保障,提供社會公育,尤其是對未成年人。在現代的家庭教育中,國家不應當缺席。 趙東花代表強調,國家介入家庭教育,不是替代父母成為直接實施者,也不是干涉父母依法行使家庭教育權的自由,國家介入是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和明確相應的規范,即提供系統、專業、科學的指導,提供全面、充分、多元的服務,確立必要、合理、健全的規范。從而提升家庭教育的整體水準,保障兒童受教育權的實現及其全面健康成長。 洪天慧委員認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共同構成了塑造人的完整教育體系,三者并列為國民教育體系的三大教育支柱。其中,家庭教育是人初始的、覆蓋全程的、最為重要的教育,是現代教育中需要支持、指導、管理、研究的獨立的專門的教育領域。通過立法確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推進家庭教育事業。《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第62條明確提出,在未來十年將“制定有關終身學習、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該規定為我國制定家庭教育相關法律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啟動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已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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