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北日報訊 6歲以下殘疾兒童可享免費搶救性康復服務 南平市近2000名殘疾兒童受惠
本報訊 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開始施行。辦法規定,6周歲以下殘疾兒童享受免費搶救性康復服務,此舉惠及我市近2000名0至6周歲殘疾兒童。8日,記者就這項措施的實施采訪了市殘聯。康復訓練補助資金提高至1萬元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 結果顯示,我市各類殘疾人數為204816人,學齡前殘疾兒童近2000人,大部分殘疾兒童未能在6周歲前接受及時的康復治療。
市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并逐步擴大康復救助范圍,6周歲以下殘疾兒童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免費的搶救性康復服務。依照新出臺的法規,省殘聯就殘疾兒童免費康復服務這項工程的實施力度較往年有所加大。今年,接受搶救性康復服務的每個孩子康復訓練補助資金將由5000元提高至10000元,全省的康復兒童指標也增加了1000名。
“只要持殘疾人證到當地的殘聯申請,就能按規定享受這項政策。”市殘聯康復科科長徐笑芳說,目前全市的申請工作正在進行,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都可以申請。殘疾兒童要盡早實施搶救性康復
據了解,0至6周歲是殘疾兒童實施搶救性康復的最佳時期。南平市聾兒聽力語言訓練部的康復效果顯示,康復畢業的48名0至6周歲患有先聽性耳聾的孩子,經過3年的聽力和語音訓練之后,大部分孩子能夠掌握正確發音技巧,一些孩子甚至能夠進入普通學校學習,和普通人進行無障礙交流。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家長由于不能正視孩子的殘疾,導致錯過最佳的康復時機,而市殘聯在實施各項惠及殘疾人的工程的時候經常面臨“粥多人少”的情況。
“這一方面是由于殘疾兒童家長對政策的不了解,尤其是許多農村家庭的孩子甚至連殘疾人證都沒有辦理,另一個原因就是許多家長不愿意正視孩子的殘疾,怕孩子遭受歧視。”徐笑芳說,這往往會導致許多殘疾兒童的殘疾加重。
(龔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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