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9月27日訊(記者 廖明生) 4歲的兒子小峰(化名)放學后遲遲沒到家,漳平市象湖鎮的洪木杉到處尋找,卻在離幼兒園百米左右的小河邊,發現了兒子的尸體,而旁邊就是一個采沙場。
對此,家長質疑幼兒園老師“在家長沒到學校”的情況下,讓孩子獨自回家,且沒有給家長打電話。而幼兒園老師雖承認未將孩子親手送到家長手中,但老師曾“目送”小峰到他父親的工地上。
孩子已經離去10天了,昨日,家屬寫好一份起訴書,準備將象湖中心幼兒園和采沙場一同告上法庭。
【家屬】 放學后未歸 孩子尸體現河中
據小峰的父親洪木杉稱,16日下午已經4時30分了,卻不見兒子的蹤影。“問了孩子的母親,她還以為我去把孩子接回來了。這時候,我們才發現孩子根本沒有回家。”洪木杉說,平時他和妻子及父親三人誰有空,就去幼兒園接孩子。
“那天是周五,學校3點就放學了。我老婆忘記看時間,3點半了才注意到。因為沒接到學校的電話,她以為我去接孩子了。”洪木杉說,平時要是沒人去接孩子,幼兒園都會電話通知家長。
之后,他們從幼兒園得知,小峰在放學后已經自己回家了,一家人便到處尋找。當晚9時許,在一處采沙場旁,他們發現了孩子的尸體,“采沙場有一根纜線橫在河中間,很多垃圾都被擋在那,孩子就是在那找到的,后來經法醫鑒定是溺水身亡”。
洪木杉認為,幼兒園在家長沒到場的情況下,私自讓4歲的兒子自己走回家,是嚴重的失職,“就算家長沒準時去接,他們也應該給我們打個電話”。
【幼兒園】
老師曾“目送”孩子
至父親工地?
對于家長的質疑,象湖中心幼兒園的林園長承認,當天并沒有親自把孩子送到家長的手中,“但這是應家長的要求才這么做的”。林園長說,洪木杉在出事前一天曾告訴老師,可以讓孩子走路到工地上找他,而該工地距離幼兒園只有50米左右。不過,林園長也提到,幼兒園實行的是“家長接送制”,“如果家長沒有到學校接孩子,我們是不允許放行的”。
當天值班的黃老師說,小峰的家屬經常很遲才去接孩子。事發前一天,洪木杉曾告訴她,他工地忙,以后只要把孩子送到工地就可以。“那天放學之后,由于家長又沒來,我就把小峰和他的堂兄小俊送出校園,還目送他們到小峰父親的工地上。”黃老師堅稱,自己親眼看著小峰的父親從工地上出來,親自把孩子接走了。當記者問及小俊的情況時,黃老師說,小俊的父親先來接的孩子,“接走小俊后,小峰還站在工地上”。當記者追問“是否親眼看見小峰被父親接走”時,黃老師說話有些支支吾吾,“過了一段時間,我在學校三樓看見小峰的爸爸用摩托車載著他”。
事后,幼兒園曾給了家屬1000元慰問金,并將其學費退還。“這個事情是家長監管不力,跟我們學校沒關系。”林園長表示,責任都在家屬方。
【鎮政府】
采沙場系無證
責任還需認定
針對此事,昨晚,記者電話聯系了象湖鎮分管教育和水利的李副鎮長。他表示,經過初步調查,小峰出事的主要責任不在學校。不過,李副鎮長表示,學校方面也不會推卸責任,該承擔的責任,學校會義不容辭,“具體誰的責任還需要進一步認定”。
李副鎮長還說,小峰出事的這個采沙場是沒有辦理相關證件的。但這個沙場已經好幾年的時間沒有作業了,當初沙場開工的時候,他們曾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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