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經適房逐漸退出住房保障體系
來源:人民日報 2013-01-15 編輯:唐麗萍
2006年到2009年,由于與商品房價格差從每平方米幾百元擴大到兩三千元, 經濟適用房開始逐漸“受寵”,同時由于準入門檻較低(企事業單位人員大都可納入保障范圍)、收入認定程序簡單等原因,申購經濟適用住房“井噴”。為此鄭州建立了“搖號”供應制度,要求開發企業所建房屋必須公開供應。 但在供應方式轉變期間,仍存在著企業自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銷售與政府“搖號”供應并存的現象。而且,有部分企業為解決建設資金緊張問題,自留房源、違規銷售,有人通過提供虛假的收入、戶籍或婚姻證明,騙取購房資格,也出現了倒賣經濟適用住房的問題。此外,定向開發和拆遷安置用房也納入了經濟適用房,在此過程中,部分不具備資格的人員也通過偽造資格等方式進入了這一序列。 2011年,鄭州市紀委就查辦了二七區原常委、統戰部長曲某,鄭州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某,中牟縣公安局黃店派出所原所長張某受賄案等經濟適用房領域系列腐敗案件。該系列案黨政紀立案15起,查辦15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涉案金額1.1億余元,通過辦案收繳違紀違法資金5200余萬元。 2011年、2012年,鄭州市共有2404戶家庭被取消經適房購買資格,5462戶家庭被取消了廉租房保障資格。 正因為存在各種問題,目前經適房制度在很多地方已退出歷史舞臺。鄭州也在2012年停止了新的經適房項目選址。 制度補漏總落后一拍 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個別經適房價格是周邊商品房的1/4,甚至更低;價格差促使有人想鉆漏洞 長期研究經適房政策的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有關專家告訴記者,國家近幾年雖然對經適房的戶型、上市交易做出了嚴格限定,但由于種種原因,舊問題還是時有出現,新問題也層出不窮。如濟南、杭州、石家莊、廣州等地出現經濟適用房遭棄購,武漢發生“六連號”事件,北京、重慶大量經適房違規出租。此次發生“房妹”事件的鄭州,前幾年也出現過經適房規劃用地違規建起小別墅等負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