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妹”事件階段性調查公布
來源:人民日報 2013-01-14 編輯:唐麗萍
現還查實,翟振鋒存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二胎的違紀行為。1990年4月,翟振鋒、李淑萍夫婦通過有關人員弄虛作假,以翟振鋒前妻死亡與李淑萍再婚為由提出生育第二胎申請,并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核,最終騙取了二胎生育指標。1991年5月,翟振鋒與妻子李淑萍生育一女。目前,相關人員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中。 翟家“雙戶口”主要涉及地為周口項城市。當地涉案民警于2013年1月9日被移交檢察機關處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問題戶口具體發生在哪個環節,河南省公安廳和當地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在查證。目前查實,其周口戶口名下并無房產,其辦“雙戶口”目的何在有待進一步調查。 2011年翟振鋒因違紀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曾挪用公款3000萬元,已連本帶息交回 鄭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4月至7月,鄭州市紀委先后三次收到群眾舉報信,主要反映翟振鋒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期間,伙同其弟倒賣經適房、挪用公款3000萬元及有多套房產等問題。 2011年4月20日,市紀委對翟振鋒進行立案調查,主要圍繞翟振鋒是否倒賣經適房、是否挪用公款等問題進行重點調查。根據調查,翟振鋒家庭自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一直經商(先后經營煤礦、造紙廠、房地產開發等),不能證實其擁有的多套房產購房資金來源違紀違法。調查期間,翟振鋒主動交代其曾兩次共受賄7萬元,以及其他違犯財經紀律等問題。調查中發現翟振鋒弟弟翟戰營倒賣經適房的問題(獲利款被收繳),系翟戰營個人行為,未發現有翟振鋒參與。 關于舉報翟振鋒挪用公款3000萬元的問題,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會同鄭州市高新區檢察院反貪局于2007年已進行過初查,認為不具備立案條件,但市紀委調查組查閱其偵查卷后認為,雖然挪用公款3000萬元是經集體研究決定,并已經連本帶息交回,但翟振鋒已構成違紀。 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翟振鋒違紀問題交由二七區紀委調查處理。2011年10月,二七區紀委、監察局給予翟振鋒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7萬元上繳財政。 專案組初步調查顯示,對挪用公款,翟振鋒存在偽造“集體研究決定”的嫌疑。鄭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如果發現上次調查存在問題,也將嚴肅追究責任。 經適房小區出現商品房,符合當時政策。但蘭亭名苑項目是否涉嫌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等,還需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