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承租人無照經營 房東被罰款
來源:東南快報 2013-01-13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記者林啟星 通訊員李太容 付嚴)連江的周某怎么也沒想到,在他看來正常的店面出租,不但租金被沒收,還被工商部門罰款。 原來,從2012年10月起,周某將一間小店面租給邱某開牙科診所。出租時,周某已經知道邱某未辦理營業執照。 連江縣工商局執法人員調查后認為,周某的行為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相關規定,屬于為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對周某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罰款1000元。 連江縣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無照經營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市民如果要將相關場所租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一定要查看對方是否辦理了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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