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限期將近
來源:新華網 2013-01-09 編輯:黃水來
新華網北京1月8日電(記者胡浩)記者8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鼓勵和引導藥品生產企業盡快達到新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認證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通知,推出了涉及兼并重組、認證檢查、審評審批、委托生產、價格調整、招標采購和技術改造等七個方面的鼓勵措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介紹,于2011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的新版藥品GMP參照國際標準,提高了對國內藥品生產企業特別是無菌制劑的生產要求,全國5000多家制藥企業均需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按照規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生產企業應在2013年12月31日前達到新版藥品GMP要求,否則一律停產。 四部委通知提出,鼓勵藥品生產向優勢企業集中,并鼓勵優勢企業盡快通過認證。支持企業開展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已經通過世界衛生組織或藥品檢查國際公約組織成員單位藥品GMP認證檢查的生產線,藥監部門復核認為符合我國新修訂藥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過認證。 通知明確,藥品生產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新修訂GMP認證的,監管部門將暫停其相應劑型的藥品注冊審評審批。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生產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起、其他類別藥品生產企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如不能提交相應劑型的新修訂藥品GMP認證證書,不受理其新申報生產的注冊申請,已經受理的此類申請暫停審評審批。 通知還提出,將嚴格藥品委托生產資質審查和審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行藥品集中采購優惠政策,支持企業藥品GMP改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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