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多年未回遷 居民討6倍補助費
來源:東南網 2013-01-07 編輯:黃水來
省市規定不同該按哪個標準? 項目拆遷人福州市鼓樓區建設投資管理中心主任何俊斌表示,宜發·得貴城的安置房計劃本月搬遷,具體日期區政府會研定。不過,村民們對此存疑。劉依伯說,三棟樓目前才蓋好兩棟,小區里面很多配套都還沒搞好,并不滿足交付的條件。 何俊斌說,幾年來,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省里的規定按時發放到位,“超過三年,按雙倍給,這是省里的規定,并沒有三倍、六倍的說法。” 昨日,記者就此詢問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解釋說,居民要求的6倍補助費,依據的是《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拆遷人是按《福建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發放雙倍臨時安置補助費,“福建省出臺的規定要晚于福州市,對其中補助費的條目進行了修改,同時也更具法律效力。因此,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只能以雙倍的價格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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