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瞞報事故被處理責任人疑替罪
來源:央視 2013-01-05 編輯:唐麗萍
記者:他們為什么要把這三個傷者轉移? 梁曉飛:沒有說。 解說:山西中南鐵路南呂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到底死傷了多少?誰做出的瞞報決定?整個過程如何實施?一切真相仍然需要調查組一一查清。 董倩:這樣的一個瞞報事故中究竟是誰在對外界進行瞞報,在今天下午山西省政府新聞辦“12·25”事故第二次的媒體通氣會上,我們看到臨汾警方是這樣介紹的。他們說:當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出警的時候,宋某、楊某等人拒不向出警民警提供真實情況,為了隱瞞事故的真相,宋某等人決定將8具遇難尸體轉移到事發地以外的殯儀館火化處理,將5名受傷人員送到其他市縣醫院進行救治。2012年12月26日的時候,宋某向6標項目部經理黃某電話匯報了此事,黃某沒有按照職責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在臨汾警方介紹的這一系列的相關事項中,宋某和王某等人是什么樣的人呢?我來介紹一下他們的身份,他們分別是:中鐵隧道集團二處6標段項目部經理、6標段項目部第六分部經理、黨委書記和總工。那接下來我有問題請教一下王教授,就是您理解他們幾個人處在一個什么樣的職位?相當于一個什么級別的干部? 王錫鋅:董倩你剛才念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介紹,其實就我來理解的話,我想他們就是一個項目標段的包工頭,所以這應該說是在一個項目中的,就管理層級來說是在第一線的,應該說是比較低的這種層級的。 董倩:那好了,我們剛才通過臨汾警方的介紹,就是這幾個項目的包工頭,他們可做了不少、非常大的而且是這種動靜也很大的事情,比如說要把遺體轉移到外地去火化,把傷員轉移到外地去進行治療,而且都是368公里以上這樣的距離,您覺得如果按照包工頭他們這樣的身份、他們的職權、他們的能力、他們調用資源的這種可能性,有沒有可能完成這么大動靜,這么大的一個長途運輸的工作,您分析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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