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專升本招生院校增至23所
來源:東南網 2012-12-24 編輯:唐麗萍
獲一等獎以上者可免試 和往年相比,明年考生可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有很大的變化。以往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取得三等獎及以上者,享受文考成績加10分的照顧。 而明年則調整為: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畢業生,可免試入讀專升本院校相應類別專業。 民辦本科院校最多可降20分 錄取按各類別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由院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擬安排在4月份進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錄取結果。 公辦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在該類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民辦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在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錄取期間,專升本分專業招生計劃原則上不進行跨類別調整。對于未報到考生的計劃余額不再組織補錄取。 學生畢業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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