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海軍稱發現朝鮮衛星火箭殘骸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12-14 編輯:黃水來
韓國法律界有觀點認為,在公海上發現的物體先發現者先得,但如果物主要求返還時則需在收取打撈費用后返還給物主。但韓國國防部將朝鮮火箭定性為敵國的武器,并認為朝鮮發射火箭的行為違反了安理會決議,因此沒有必要將火箭殘骸返還給朝鮮。 截至發稿時,朝鮮方面還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同日,韓國國防部發言人金珉奭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北美防空聯合司令部(NORAD)公開的資料顯示,朝鮮發射的“光明星3”號衛星運行周期為95.4分鐘,目前正圍繞地球軌道正常運行,但目前還不能確認其是否能正常工作。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報道說,朝鮮12日發射的火箭運載物雖然順利進入地球軌道,但處于失去控制的不穩定狀態。NBC當天援引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多數美國官員的話報道,朝鮮發射的確實是宇宙飛行物,但這到底發揮何種作用尚不得而知。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當天也援引美國官員的話說,據判斷,朝鮮尚未完全控制昨天發射的衛星。(完)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