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措并舉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
來源:東南網 2012-12-02 編輯:黃水來
《通知》要求,鼓勵支持高等院校自建或合作共建科研項目孵化器。鼓勵高校教師、科研人員到孵化器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參與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成果項目完成人到孵化器內自行創辦企業轉化或者以技術入股在本省進行轉化,其享有該科技成果在企業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50%。 加大發明專利獎勵力度,對創新創業人員及在孵企業申請有關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給予財政專項補助。省人才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孵化器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落實引進人才所得稅返還等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申請保障性住房給予優先安排。 支持孵化器自建或合作共建科技創新平臺。《通知》明確,對省級以上的科技創新平臺新增實驗儀器設備,由考核認定部門按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可達500萬元。在孵企業當年對財政的貢獻,由同級財政部門全額或部分用于該孵化器公共服務平臺的能力建設。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