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規劃實施村村建人口家庭服務室
來源:福州日報 2012-10-31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今年起,我省每個村都將建設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記者30日獲悉,省人口計生委出臺《關于加強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建設的意見》,要求各地從今年起到2015年,分年度規劃實施完成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建設,其中2012年完成10%,2013年、2014年各完成35%,2015年完成20%。 《意見》要求,每個村都設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分為宣傳咨詢、技術服務、學習活動等區域,并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基本服務設施。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可為群眾辦理生育服務證、流動人口婚育證等證件的初審、報批工作;組織本村(居)育齡婦女參加孕情檢查和常見婦科病檢查等;協助鄉(鎮)計生服務機構,進行生殖健康的咨詢及相關隨訪服務;開展優生優育指導服務,為0歲~3歲嬰幼兒提供早期發展服務,舉辦家長課堂、專家講座等。 據了解,省人口計生委還將把村級人口家庭服務室的建設情況納入計生服務機構晉級評估、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考核內容。 (福州日報記者 楊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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