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嚴查報廢車上路 違者吊銷駕照
來源:東南網 2012-10-25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0月25日訊(記者 王烽) 本月起至明年1月底,我省對報廢汽車管理展開專項整治。省經貿委近日印發《福建省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項整治實施方案》,旨在嚴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杜絕報廢汽車上路及“五大總成”流入市場。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當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汽車、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拼裝車的活動有所抬頭,報廢汽車、拼裝車上路行駛問題日益突出。汽車“五大總成”包括發動機、變速器、方向機、前后橋和車架,是汽車的主要部件,《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明令規定,禁止汽車“五大總成”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按照要求,各設區公安、工商、質監部門將檢查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對明知或應知有盜搶或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車、“五大總成”,未向公安機關報告,擅自拆解、改裝、拼裝、倒賣的,依法嚴厲查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裝汽車或者出售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拼裝車的,依法嚴懲,吊銷營業執照。同時,各設區經貿和工商部門將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內交易車輛是否證件齊全進行專項檢查,防止報廢汽車、拼裝車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流入社會,發現交易報廢汽車、拼裝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繳車輛,并依法予以處罰。此外,結合開展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加大路面查處力度,對駕駛拼裝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對駕駛人依法處以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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