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去年制定核設施安全管理法規
來源:環球網 2012-09-13 編輯:黃水來
據韓國YTN電視臺網站9月13日報道,朝鮮已于2011年制訂了《核設施安全管理法》,該法案涉及核設施的安全管理,處理放射性垃圾和監視放射能等。 報道稱,朝鮮最高人民議會常任委員會2011年8月底通過了有關核設施的安全管理和處理放射性垃圾、監視放射能的相關法案。該法案規定,朝鮮在建設核設施的時候需要經過對環境影響的評價和安全性分析評價等程序。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為了防止放射性危害,需在核設施周邊指定放射線管制地區、放射線保護地區等,且核安全監督機關需要對核設施周邊地區的進行放射性污染狀態調查后,將結果通報給相關機構。 YTN分析稱,朝鮮出臺該法案是為了應對國際社會上部分國家認為朝鮮可能發生核事故。 另據韓聯社9月13日報道,據韓聯社獲得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防止放射性污染法》資料顯示,該法案分為6大章和50個條。朝方表示,制定該法案是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環境。該法案規定,在發生核事故或是核爆炸而出現放射性污染的情況時,朝鮮內閣等機關要成立特別監視組織,對在污染地區生產的農畜產品、水產品和食品等進行監督,樹立緊急對策。法案還規定,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要加強研究,和其他國家、國際機構增進交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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