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前副總理素貼被改判監禁4個月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07-24 編輯:黃水來
中新社曼谷7月24日電 (記者 余顯倫)泰國上訴法院24日判處泰國會下議院議員、前副總理素貼4個月監禁,緩刑一年,其罪名是誹謗前泰愛泰黨高管蓬敏。 同時被告的還有民主黨黨魁、前總理阿披實、民主黨前發言人翁阿等4人。蓬敏的訴訟理由是素貼于2006年3月16日在民主黨總部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稱泰愛泰黨包括蓬敏在內的高層在國會換屆選舉中涉及舞弊,其言論造成泰愛泰黨和他本人名譽受損。 泰刑事法院4月2日初審判處素貼6個月監禁,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泰銖;阿披實、翁阿等3名被告則被判無罪;原告蓬敏不服刑事法院的判決,向泰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泰上訴法院24日仍維持刑事法院對阿披實、翁阿等3人的無罪判決,理由是該3人當時沒有參加原告所指的那場新聞發布會。 上訴法院裁定,素貼其時的言論損害了蓬敏的美譽度,其誹謗罪名成立,判處其4個月監禁,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泰銖。泰上訴法院還提醒素貼,作為一名資深的政治家,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的意見時需加倍小心。 蓬敏當天表示,當天的判決對于一些人可以作為教訓,即在表達自己意見時,尤需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權利。 但阿披實表示,他將與素貼再向泰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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