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計生思維是被強制引產的元兇
來源:東南網 2012-06-18 編輯:黃水來
當然,嚴格地來講,曾家鎮等有關部門的某些人,也是“奉旨辦事”,或者說曾家鎮有關人員是為了完成上級的計生任務。 但是,2001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而第二十七條指出,“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事實上,對全國無數的計生干部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他們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然而,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多年來全國的很多計生干部基本都不依法辦事,或者說多是把相關法律當作一個幌子,而普遍擁有一種畸形的計生思維,這就是你如果想多生,那就給我交錢;如果你不交錢,那就要被我強制流產、引產。 換言之,當初強制孕婦馮建梅大月份引產者,正是受制于這種計生思維。也就是說,畸形的計生思維是孕婦被強制引產的元兇。 但令人非常遺憾和無比憤怒的是,這種畸形的計生思維,至今依然遍布全國。也就是說,孕婦被強制引產的人間悲劇,還會在中華大地上重演。而其之巨大無比的社會危害性,則是有目共睹的。 總而言之,筆者羅豎一認為,陜西省計生委和安康市的某些做法,事實上屬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還有讓其下屬成為“替罪羊”之嫌疑,而國家惟有徹底終止計劃生育,才能完全消除畸形的計生思維,并避免孕婦被強制引產的人間悲劇重演,且能確保中國人口結構較快地趨于合理,還有利于中華民族的繁衍生息和中國社會的長治久安。 其實,1980年9月25日,中央在倡導“每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同時又提出:“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將來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例如人口的平均年齡老化,勞動力不足,男性數目會多過女性,一對青年夫婦供養的老人會增加。到三十年以后,目前特別緊張的人口增長問題就可以緩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即為將來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埋下了伏筆:“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文/羅豎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