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況學生提前進校需專人監管
來源:東南快報 2012-05-25 編輯:唐麗萍
福州市教育局:學校應指定地點集中管理,并安排專人值班 東南快報訊(記者齊榕)小學生早上到校時間不得早于7點50分,但因特殊情況確需在學校開門前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應允許其提早進入校園。這是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印發的《2012-2013學年全日制小學校歷和教學計劃》要求的。 據了解,2012-2013年第一學期將于8月31日開學,9月3日正式上課,2013年1月23日(農歷十二月十二,星期三)學期結束,全學期教學時間(包括集體教育活動和復習考試時間)為20.5周。2013年1月24日寒假開始,2月17日寒假結束。第二學期2013年2月18日(農歷正月初九,星期一)開學,2月19日(星期二)正式上課,6月30日(星期日)學期結束,全學期教學時間(包括集體教育活動和復習考試時間)為18.5周。2013年7月1日(星期一)暑期開始,8月30日(星期五)暑假結束。 按照規定,小學生早上到校時間不得早于7點50分,冬、春季節還應推遲。各縣(市)、區可結合當地實際和季節變化,對邊遠山區、海島學校及復式教學點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對于因特殊情況確需在學校開門前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應允許其提早進入校園,指定專門地點對學生進行集中管理,并安排專門人員值班監管。小學一、二年級每周26課時,小學三至六年級每周30課時;小學每課時40分鐘,課間休息10分鐘,課間操活動時間不少于20分鐘;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活動總量,小學每天不超過6小時;嚴格控制課外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留家庭書面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不得占用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以及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對少數確實跟不上學習進度的學生可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但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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