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保障房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
來源:福州日報 2012-03-16 編輯:唐麗萍
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意見稿》在施工與驗收上作了嚴格規定。 保障性工程參建各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嚴格材料進場檢驗、工序檢查和驗收制度,確保施工質量。 保障性住房施工及驗收過程中應落實質量責任制,嚴格執行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做好各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保障性住房必須通過消防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專項驗收。 《意見稿》于4月8日前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您如有什么意見和好建議,可將其發至zmdeng@xmut.edu.cn郵箱。 (福州日報記者 祁正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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