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保障房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
來源:福州日報 2012-03-16 編輯:唐麗萍
配套設施應有合理服務半徑 《意見稿》要求綜合配套建設應根據“規劃優先、配套同步”的原則,將市政公建配套作為規劃優先考慮重點。 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中,配套建設商業用房、物業用房、文化活動室、社區醫療站等便民服務設施。宿舍類公共租賃住房應配建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等。保障性住房各類配套設施的布置還應有合理的服務半徑。 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服務設施規劃布局應方便居民,利于共享。應綜合考慮建筑布局與市政、交通的關系,妥善處理人流、停車和交通通行的關系。 在綠化景觀配套方面,要適當結合建筑設計配置垂直綠化、屋頂(公建項目)綠化等立體綠化。地面停車區域宜建設綠蔭停車場。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