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待解決
來源:人民網 2012-02-28 編輯:陳瑋
2012年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現階段,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引導農民進城落戶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搞強迫命令。通知強調,要著力解決農民工實際問題。對農村人口已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下大力氣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今后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鉤。 針對農村腐敗問題,201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對鄉鎮、基層站所、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領導成員,提出不準非法侵占土地、不準挪用惠農資金、不準吃拿卡要、不準大操大辦等40多個不準,基本上囊括了當前農村群眾對基層干部意見最大的所有問題,并明確了責任追究方式。 (人民網 李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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