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視頻須公開招標 央視或免費播
來源:《足球》報 2012-02-27 編輯:陳瑋
現在中超聯賽轉播業務應該歸中超公司以及股東商議,而不應由總局領導作出“決策”,像中超聯賽轉播費這樣的市場行為卻由行政來干預是不負責任的。中超商務開發中,電視轉播是收入來源的主要組成部分,能夠直接體現在分成當中,所以中超俱樂部都明確提出“該收的轉播費還要收”,只是管辦尚未分離的足協和中超公司,是否能夠頂住來自總局的壓力繼續開出轉播費,還是一個未知數。 按照香河會議精神成立的“職業聯賽理事會”及其下屬的執行局,應該有權對此作出決策,而不是聽命于一個行政機構的命令。這實際上還是牽扯到中國足協“管辦分離”是否徹底的問題。在聯賽管辦分離議案提出之初,就有俱樂部老總忠告:“就算是總局領導也應該有公司和董事會的概念”。現在看來,這個忠告并不多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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