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下月有新規
來源:東南網 2012-02-22 編輯:黃水來
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下月起有新規 校車等重點車輛違法既罰款又記分,其他車輛違法只罰款不記分 東南網-福建日報2月22日訊(儲白珊 張靜雯 劉君華) 記者21日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3月1日起,我省將進一步規范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的處理工作,對營運車輛、校車等重點車輛的交通違法將既罰款又記分;重點車輛等以外的車輛,在全省道路上違法,被探頭拍照后,只罰款不記分。 我省現有的交通技術監控對路口闖紅燈、違法變線、超速、違法駛入專用車道等行為進行自動檢測和抓拍所生成的圖片,基本上只是車輛外形和號牌,幾乎無法準確確定駕駛人,執法機關又需確定駕駛人實行記分措施,導致社會上出現“買分賣分”、借證處理的現象。 新規實施后,交警在處理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游客運、出租客運和危化品運輸、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其他校車及貨運的機動車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時,將通過管理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確定違法駕駛人,按規定對違法駕駛人予以罰款和記分;對其他車輛的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只予以罰款,不實行記分。但交警部門將加大現場查糾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對路面民警現場查糾的違法情況,仍既罰款又扣分。 據悉,新規將嚴格規范路面秩序的責任向路面民警傾斜,對路面民警的現場執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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