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打擊犯罪創“證物移交”首例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12-31 編輯:林洪熙
中國臺灣網12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南投縣以林姓男子為首的毒品走私集團,以人貨分流方式自泰國走私毒品經由大陸轉進臺灣,警方29日晚自大陸取得查獲的海洛因磚毒品7公斤,創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證物移交”的首例。 南投地檢署30日晚指出,此案歷經一年多的調查,發現林姓主嫌這次前往泰國購得毒品海洛因磚7公斤后,通過物流公司寄往廣州,并擬再由大陸轉寄回臺灣。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表示,這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定后,證物(毒品)移交的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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