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向獵頭開條件跳槽別忘年終獎
來源:青年報 2011-12-24 編輯:林洪熙
無獨有偶,在交大“飲水思源”論壇上,網友“aggressive”最近也有些小煩惱。“剛剛接到一個offer,要我一月初去上班,但我又想拿現公司的年終獎,現公司年終獎的規定是2011年仍在職的員工。假如我現在遞交辭職報告(提前30天),公司會不會讓我在2011年前就走人,不給我年終獎?”“aggressive”同時表示,公司年終獎二月份才發,新公司不可能等那么長時間。而目前所在公司的勞動合同里寫明了拿年終獎的條件,一個是發生績效評估,第二個是呆到今年12月31日,自己很擔心一交辭職報告,年終獎就泡湯了。“有些人就是有這樣的擔心,才事先跟獵頭說清楚,避免遭遇此類尷尬。”王文杰這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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