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2-14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我省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13日,省財政廳、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聯合發出通知,公布具體的起征點調整方案,旨在支持省內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 其中,增值稅起征點方面,我省將銷售貨物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20000元;將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20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每次(日)500元。營業稅起征點方面,我省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月營業額20000元,房屋租賃起征點提高到月營業額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