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型微型企業可免交2項費用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2-13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12日從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下月起至2014年底,全省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免交部分行政事業性費用。 為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檢驗檢疫部門將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費、一般原產地證工本費。“全省各級檢驗檢疫機構都將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全省還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部門和單位,將按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福州日報記者 黃璐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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