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
來源:泉州晚報 2011-12-11 編輯:黃水來
泉州晚報福州訊 (記者張珺)我省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從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的起征標準。昨日,省財政廳、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聯合出臺通知,公布了具體的起征點調整方案,旨在支持省內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發展。 其中,增值稅起征點方面,將銷售貨物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20000元;將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20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每次(日)500元。 營業稅起征點方面,我省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月營業額20000元,房屋租賃起征點提高到月營業額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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