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藥售價比出廠價貴10倍很常見
來源:人民日報 2011-11-29 編輯:黃水來
一問:利潤到底高不高 編輯:近期有媒體曝光,部分藥品利潤高達2000%甚至更高,引發人們關注。總體上看,藥品利潤真的有那么高嗎?有沒有具體的測算,生產廠家、流通領域等環節,各自利潤大概有多少呢? 李蘭冰:這可能要分藥的品種,有些藥如某些進口藥、常用藥,可能達到這么高的利潤。一般來說,藥品的出廠價與銷售價之間相差10倍是比較常見的。 記者:一般來看,生產企業的純利非常小,尤其是常用藥的生產企業,更多的利潤產生在流通環節。大多數生產企業采用的是代理制,讓中間的代理商層層加價,養活了上萬家流通企業。由于缺乏嚴格的監管,這個流通過程存在掛靠經營、過票經營、買賣稅票、過戶經營等隱性交易行為。 編輯:針對流通環節的問題,目前有什么解決途徑嗎? 李蘭冰:目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環環相扣,成為完整的利益鏈。要壓縮流通環節利潤,解決問題,不能僅僅哪痛治哪。我建議,建立藥品全流程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從生產、流通、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管,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切斷不合理利益鏈。 記者:“十二五”期間,藥品流通領域將作為一項重點改革予以推進。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將重新構建新的藥品流通秩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在第二屆衛生論壇上指出,通過推進藥品生產、流通、采購、定價、使用、監管等環節改革,建立健康的行業競爭機制,推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整合,完善藥品價格管理,重構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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