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推行"心死亡遺體"器官捐獻
來源:新華網 2011-11-18 編輯:林洪熙
無錫市今年7月被列入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捐獻和獲取試點城市,批準展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移植工作。9月和11月,兩位19歲、一位17歲的小伙子,分別因腦膠質瘤、腦干出血和特重型腦外傷醫治無效去世,他們的父母決定無償捐獻出兒子的多個器官,用于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癥病人。3位捐獻者共捐出6個腎臟、3個肝臟、2個肺臟、2個眼角膜,讓10名器官衰竭患者重獲新生、2名失明患者重見光明。 與世界各國一樣,器官緊缺是我國器官移植發展的瓶頸。我國每年約有100萬終末期腎病患者,約30萬終末期肝病患者,每年急需移植挽救生命的患者眾多。 2007年,我國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標志著我國器官移植走上法制化軌道,在國際移植界引起良好反響。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肺移植科主任陳靜瑜教授說,自2002年成功開展國內第一例肺移植治療肺氣腫以來,到今年10月,無錫市人民醫院已完成120例單、雙肺移植手術,占全國肺移植手術的一半。“但移植器官從何而來,一直是中國器官移植醫生在國際學術場合中難以回避的尷尬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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