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將制定汽車三包實施細則
來源:中新網 2011-10-27 編輯:唐麗萍
編后記:相對國外 中國三包”來晚了” 為了能夠有法可依,真正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早在1979年英國就頒布《商品銷售法》規定,銷售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若與承諾不相符,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廠商如有疑問必須舉證產品達標。日本在修、換、退方面沒有政策層面上的規定,但各家汽車制造商的售后服務大致相同:汽車質量保證期普遍為3年或6萬公里,重要部件為5年或10萬公里。為解決汽車投訴問題,由日本各大汽車生產商組成的日本汽車工業協會設立了糾紛處理機構 汽車產品責任咨詢中心。 而國內已在“三包”問題上糾結長達七年之久,相對來看,我們的三包”來晚了”。業內專家稱,汽車三包汽車三包早出臺比晚出臺要好,就算有一部不成熟的法也比沒有強。先出臺,再逐步完善,這才能維護汽車市場平穩有序發展,維護購車老百姓的權益。而且,用法規給廠家壓力,可以促進其提高產品質量,從長遠看也有利于汽車產業的良性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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