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產業調整和振興項目最高補500萬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0-26 編輯:唐麗萍
記者25日從省經貿委獲悉,我省將對全省產業調整和振興重點項目給予適當的投資補助,單個項目最高可獲500萬元補助。符合要求的項目可于11月15日前申報。 據了解,專項資金采取項目投資補助方式分批安排,視年度資金規模情況來確定: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下的項目,按其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投資額的3%給予補助;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其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對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低于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的,不考慮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項目可在建設期內累計設備和技術投資額,結轉項目已連續兩年獲補助的不再考慮技術設備投資補助。此外,項目承擔企業2010年實際上繳稅收,屬于福州地區的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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