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同安63所民辦園實行最高限價
來源:廈門商報 2011-10-19 編輯:黃水來
爭取下月退差價 分級收費民辦園的名單公布了,最高限價還會遠嗎?早在上個月,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制定接受政府財政補貼的民辦幼兒園有關收費最高限價的通知》(簡稱《通知》)。根據要求,愿意參加政府分級收費的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要實行最高限價,具體標準如下:全日制每生每月一級園不超過500元(含500元,下同),二級園不超過400元,三級園不超過300元,基本合格園不超過250元。不足月(僅指寒暑假開學和放假月份)按實際天數收取。按月收費的不退還保育教育費。 本學期開學時,由于愿意參加分級收費的民辦園名單還未確定,所以,家長們仍按原價進行繳納。而現在,名單公布,根據市教育局早先的表態,將爭取11月初由區財政把錢撥到幼兒園,屆時幼兒園再退差價給家長。 最高限價單指保教費,此外還要交代辦費,《通知》說,代辦費只能收伙食費、省規定的幼兒園教育活動必備的學具、幼兒保健費、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費(僅限全日制、寄宿制),這四項代辦費有實際發生才可收取。而且,代辦費必須單獨設賬,按學期進行結算,在每一學期結束前向幼兒家長公布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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