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溝油事件折射食品監管危險狀態
來源:東南網 2011-09-29 編輯:黃水來
由此可見,地溝油事件折射出我國食品監管千瘡百孔。如果不盡快改革我國的食品監管體制,那么,消費者將處于無人保護的危險狀態。前些年為了加強技術監督檢驗部門的監管力度,實行了“垂直管理”的體制改革,現在看來,這樣的改革非但沒有解決食品監管中出現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反而出現了執法權力與監管義務不對稱的問題。質量監督檢疫部門享有執法權力,但是,卻沒有相應的監管義務。食品安全法賦予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行政執法權,然而卻沒有相應的法定監管義務。這就導致食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管活動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原因所在。權力過分集中固然是個問題,但是過分分散也容易導致互相推諉扯皮,如何避免最終形成監管“真空”才是關鍵。 “地溝油”事件測試出我國食品監管體系的漏洞,也暴露出我國食品監管法律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因為地溝油的問題根本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只有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責任,才能最終確保食品安全。 此次“地溝油”事件暴露出屬地監管的弊端不容忽視,由于目前實行的是食品安全屬地監管制度,一旦出了本省,監管部門就鞭長莫及,因此,亟需由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牽頭,建立全國食品監管聯動制度,形成一張大網,在任何一個地方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的苗頭,各地監管部門聯手,在最短時間內予以查處和扼制。 當然,規范地溝油管理,要遏制地溝油亂象,根除地溝油流向餐桌,更為重要的還在于政府相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只要相關部門有所作為,相信地溝油亂象一定會得到整治。借鑒國外,通過立法嚴懲不法商販之外,對有關監管部門執法不嚴進行嚴苛的問責機制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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