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治大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
來源:泉州晚報 2011-09-27 編輯:唐麗萍
核心提示 泉州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公積金”)可提取治病。記者日前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早在2008年,泉州市就出臺這項規定,若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發生重大疾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治療。不過,知之者甚少,辦理過此項業務的更是寥寥無幾。 (記者吳志明) 誰可適用? 本人及家庭成員皆可 前不久,深圳試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九大類重大疾病可提取本人賬戶余額。近日,有媒體報道廈門2009年起可提取本人公積金用于重大疾病治療。不少讀者詢問,泉州市的公積金除了“最原始”的買房功能外,還有別的用途嗎?就此,記者采訪了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 原來,早在2008年,泉州市就出臺了類似的規定。《泉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里明確了提取公積金的21種情況,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發生《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甲類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所列特殊病癥,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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