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三級醫院抗生素品種不能超50種
來源:東南網 2011-08-26 編輯:唐麗萍
此外,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醫療機構要組織感染、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點評。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向全院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和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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