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重大決策要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來源:東南網 2011-08-20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8月20日訊(記者 薛輝) 昨日,省政府正式出臺的《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福建規范行政決策,將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同時還將切實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特別更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對群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都要及時依法處理。 重大決策失誤要追究問責 省政府明確,福建規范行政決策,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要完善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都要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應當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不得作出決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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