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網絡
來源:新華網 2011-06-30 編輯:唐麗萍
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重要原因:經營者法律和道德意識淡漠 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胡浩、周婷玉)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組29日在向常委會的報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律意識淡漠,誠信道德低下,是導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斷發生的重要原因。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在代表執法檢查組作報告時說,目前,一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唯利是圖,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于不顧,肆無忌憚地生產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斷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規章制度流于形式,衛生環境十分惡劣,食品質量不能保障。 他說,執法檢查組還發現,一些地方、部門和企業至今未認真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傳,特別是缺乏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有針對性的培訓教育,以致一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從業人員對法律規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況還比較普遍。 報告建議,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針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意識缺失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教育和監管,激勵和規制企業依法生產經營。 路甬祥說,應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員工的教育培訓,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有關制度和行為規范,加快研究制定誠信評價標準和激勵引導機制,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作用,提高食品行業整體自律能力。同時,應將監管部門的監管、群眾的市場選擇、群眾監督舉報有機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嚴格自律,講誠信、講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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