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新規允許出租車“拼車”
來源:東南網 2011-06-30 編輯:唐麗萍
同乘部分各收60%費用 不少乘客都反映,目前不少出租車司機在高峰路段拼客時,往往收取高于標準很多倍的費用。司機往往是用乘車人數直接乘以車費。 一位林小姐說,她曾經在高峰期時因為趕時間,不得不選擇和別人同乘。司機基本上都是對車上的幾位乘客各收取100%的費用。如果兩三個人同時搭乘,原本是20元的費用,則兩三個人都要付20元,這樣司機就收到了兩倍甚至三倍的費用?!耙驗橛懈哳~利潤誘惑,所以部分司機就在高峰期強行拼客,簡直是‘坐地起價’!” 按照新出臺的規定,如果乘客同意同乘,那么到底該如何算錢呢?記者了解到,根據規定,發生合乘時,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費,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的費用。而燃油附加費是按照每趟次2元加收的,所以同乘時,只需要讓同乘客人平攤2元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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