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草案對叛逃境外的公務員如何量刑等進行了規定。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東南網手機版)
昨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草案對叛逃境外的公務員如何量刑等進行了規定。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