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一家超市當采購員的薛某某,兩年內收入81萬余元,成了令同行羨慕的賺錢“能手”。不過,這些錢都是薛某某向供應商收取的賄賂款,作為交換,他為這些供應商提供在超市內提高銷售量的幫助。日前,經臺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薛某某5年6個月有期徒刑。(東南網手機版)
在福州一家超市當采購員的薛某某,兩年內收入81萬余元,成了令同行羨慕的賺錢“能手”。不過,這些錢都是薛某某向供應商收取的賄賂款,作為交換,他為這些供應商提供在超市內提高銷售量的幫助。日前,經臺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薛某某5年6個月有期徒刑。(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