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2月24日公布《教育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刪除了《小學管理規程》中第十二條中的“并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意味著今后小學不再收取借讀費。這一政策,我省已實施兩年。2008年年底,福建省教育廳下發了通知,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義務教育借讀費。這在全國來說都是率先之舉。(東南網手機版)
教育部12月24日公布《教育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刪除了《小學管理規程》中第十二條中的“并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意味著今后小學不再收取借讀費。這一政策,我省已實施兩年。2008年年底,福建省教育廳下發了通知,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義務教育借讀費。這在全國來說都是率先之舉。(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