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責怪公眾不理性、太挑剔或者愛鉆牛角尖,事實是公眾的質疑有著太多的理由。無論是作為肇事者父親或者是作為公安機關的領導,李剛都有太多的機會道歉:可以向事故受害者家屬當面道歉,可以通過當地報紙道歉,可以通過當地電視臺道歉,也可以通過事故處理機構舉行通報會的形式道歉。這樣的道歉可以在第一時間,反正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作出的,是發自內心的。但是該利用的機會沒有很好地利用,偏偏是在過了5天后,選擇中央電視臺高調地道歉和落淚,這樣的安排是否多了作秀的味道,少了真誠的內涵?
在傳媒如此發達的今天,李剛即使是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安排一個道歉的儀式,也會迅即傳遍大江內北,大可不必擔憂全國人民無人知曉的問題。更何況作為一個公共突發事件,這起案件已經成為公眾和輿論所高度關注的熱點焦點話題,任何有關這個案件的后續的“風吹草動”,都必然為公眾和輿論所關注。因此,李剛緣何要舍近求遠地選擇中央電視臺作為自己道歉的傳媒,頗為令人質疑,難道是因為中央電視臺的傳播范圍廣、影響大?而且,這其中還有個看起來不是問題,其實也是問題的問題:到底是中央電視臺主動聯系采訪李剛,還是李剛主動聯系中央電視臺要求采訪。如果是前者,那么幾乎可以肯定這個已經遲到的道歉,本來還要更遲,甚至根本就不會來,因為這個道歉顯然是被“逼”出來的,而不是發自李剛內心的;如果是后者,那么其作秀的歉疑更大,有借中央電視臺的大雅之堂顯擺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