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印發了《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建立職業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建立職業培訓基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
根據規定,企業制定培訓計劃,依法提取職工培訓經費,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規定工種或職業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職工當年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后,企業可獲得財政培訓經費補貼。(東南網手機版)
日前福州市印發了《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建立職業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建立職業培訓基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
根據規定,企業制定培訓計劃,依法提取職工培訓經費,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規定工種或職業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職工當年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后,企業可獲得財政培訓經費補貼。(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