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羅先生通過別人介紹,與多名初中女生發生性關系,還導致其中一名13歲初一女生懷孕。26日,法院最終認定羅先生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羅先生1964年出生,原是廈門一家珠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5月,他經一名輟學的初中女生介紹,認識了初一女生阿芳。羅先生許諾事后給錢,與阿芳發生性關系。據了解,羅先生還跟多名初中女生發生過性關系。(東南網手機版)
44歲的羅先生通過別人介紹,與多名初中女生發生性關系,還導致其中一名13歲初一女生懷孕。26日,法院最終認定羅先生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羅先生1964年出生,原是廈門一家珠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5月,他經一名輟學的初中女生介紹,認識了初一女生阿芳。羅先生許諾事后給錢,與阿芳發生性關系。據了解,羅先生還跟多名初中女生發生過性關系。(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