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生育政策再次迎來了優化和調整。
據了解,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福建省人口發展形勢和全國一樣,都面臨著人口增速放緩、老齡化程度加深的嚴峻形勢。新修改的人口與計生條例對緩解這些問題都有哪些措施?
修改后的條例直面人口發展痛點、紓解生育堵點,多個條款都為“生娃”減輕負擔。
變化一:“育兒假”來了
工作、家庭難兩全,有了孩子后更加難以平衡。“要是能休假帶娃就好了……”夢想即將成為現實。
條例在婚假、產假、照顧假的基礎上,規定在子女年滿3周歲之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育兒假。且育兒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晉升。支持用人單位與職工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
變化二:再婚夫妻可生三孩
為適應三孩政策調整后特定群體對再生育需求的變化,條例對我省再生育情形進行修改,充分保障再婚夫妻生育權利,明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計算。同時還規定,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殘疾的,可以等額再生育。
變化三:寶寶有人照顧了
生娃沒人帶,帶娃成本高,托育服務貴……托育是當前民生保障中的一個短板。照護好3歲以下嬰幼兒,不僅關系嬰幼兒健康成長,也解決了父母的“后顧之憂”,關系到能否提振生育意愿,更好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
條例明確要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并增加相關條款,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機構給予補助。
不僅如此,托位還有“硬指標”。條例規定,新建城區和新建住宅區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個托位的標準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的,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個托位的標準建設托育服務設施。
變化四:租房買房有優惠
隨著“三孩”時代到來,家庭人口增加必然加大住房需求。租房買房對“三孩”家庭有什么利好?也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條例加強住房政策支持,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的數量予以適當照顧,同時可以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制定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變化五:“出生一件事”聯辦
孩子出生要辦各種各樣的手續,往往讓年輕的父母感到疲于奔波。條例從簡政放權、簡化手續、方便群眾的角度出發,推動“出生一件事”聯辦,即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相關事項聯辦,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環境。
變化六:社會撫養費不用交了
還擔心生“三孩”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嗎?不存在的!條例已經刪除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制約措施,包括刪除社會撫養費征收、行政處分、紀律處分等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理措施。
相關人士表示,這次對我省人口與計生條例的修改,就是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三孩生育政策的決策部署,做好與新修改的人口計生法的銜接,進一步適應人口形勢變化和推進高質量發展新要求,實現我省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