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彩禮之風不可長——讓文明鄉風為鄉村振興鑄魂①
2025-03-12 10:23:34? ?來源:山西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鄉村振興不振興,不光要看農民的腰包鼓不鼓,還要看鄉風好不好。 3月8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場“部長通道”上,農業農村部部長韓俊提到,現在部分地方的農村還存在高額彩禮“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來往禮金“還不起”等問題。給彩禮“降溫”,為婚姻為“減負”,再次戳中民生痛點,引發全網熱議。 “一動不動”“萬紫千紅”“七金一果”……近年來,一些花樣翻新的順口溜,不僅道出了我國部分農村地區高額彩禮的現狀,也刺痛著很多適婚年輕人的神經。由于家庭觀念、人情攀比、經濟原因、性別失衡等各種因素,部分農村地區索要高額彩禮的陋習屢禁不止,動輒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的彩禮,讓許多家庭不堪重負。有的年輕人因彩禮過高不敢結婚,有的家庭“一人結婚,全家舉債”。不僅如此,高額彩禮還侵蝕了鄉風文明,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人員表示,從大量糾紛處理中可以看到,高額彩禮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訣,反而可能成為矛盾糾紛的導火索,不利于婚姻關系的建立和長期穩定。 鄉村振興既要“塑形”,又要“鑄魂”。高額彩禮并非一家一戶的小事,而是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以及農民生活幸福的大事。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期待。 事實上,破解“高額彩禮”的現實困局,破除“以財量情”的價值積弊,從中央到地方,一直在積極施策,靶向治理。近年來,中央一號文件6次點名“高價彩禮”,持續部署破解之策。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強調,“推進農村高額彩禮問題綜合治理,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組織作用,加強對農村適婚群體的公益性婚戀服務和關心關愛。加大對婚托婚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在破解高額彩禮中,司法也盡最大努力兜底。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同時,通過發布涉彩禮典型案件以案釋法、以案促治,凈化婚戀環境。 移風易俗貴在久久為功,治理高額彩禮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中央財辦、中央農辦相關負責人在解讀中央一號文件時所言:“群眾思想觀念、生活方式轉變需要有個過程,農村移風易俗要避免用急風驟雨、‘一刀切’的辦法硬干蠻干。需要常抓不懈、綿綿用力,德潤人心、化風成俗。” 村規民約是基層治理的利器,對引導社會風尚、規范村民行為至關重要。實踐證明,只要“規”得準、“約”得實,這把“金鑰匙”就能開啟基層善治新路徑。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河間市大莊村黨支部書記石炳啟建議,“各地制定彩禮金額上限標準,不超過當地人均年收入的兩倍。”在大莊村,這個上限標準就是5萬元。將彩禮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的建議不失為一條合情合理的務實辦法。還有些地方給彩禮“限高”,倡導“零彩禮”“低彩禮”,并對“零彩禮”家庭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我省運城市鹽湖區作為民政部確認的全國32個婚俗改革實驗區之一,推出具有鹽湖特色的“德孝禮”,引導新人為愛“減負”,倡導婚嫁彩禮原則上不超過6萬元,并將彩禮限額寫入村規民約且公開上墻,切實減輕了群眾負擔。 風俗者,天下之大事也。彩禮,源自西周“六禮”中的“納吉”,是婚姻締結時的神圣禮儀。新時代的“納吉”決不應異化為利益的籌碼和婚姻中的算計,高額彩禮之風決不可長。要弘揚新風正氣,推進移風易俗,持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為鄉村振興培根鑄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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