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職業閉店人”盡早關張
2025-02-27 11:00:43?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的《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相關條款直指“職業閉店”亂象。聚焦亂象整治,《法治日報》關注全國首例“職業閉店人”承擔民事賠償案。近日,該案入圍“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評選。 幫商家卷款跑路,“職業閉店人”被判賠償。2024年4月,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作出全國首例認定“職業閉店人”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判決,引發關注。入圍“十大案例”評選,既說明這起案件具有警示意義、示范作用,也從側面表明“職業閉店”亂象紛雜、問題多發、不容輕忽。 近年來,在休閑健身、教育培訓等領域,部分商家利用預付式消費機制欺詐、卷款跑路的情況屢見不鮮,背后常有“職業閉店人”在推波助瀾。從變更法定代表人到策劃閉店,再到誘導消費者接受不公平方案,“職業閉店人”已形成一套成熟的業務流程。但無論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來說,還是對營商環境、市場發展而言,這都不是好事。于是,一道考題被拋出:如何有效打擊“職業閉店人”? “不敢”與“不能”要雙管齊下。所謂“無利不起早”,“職業閉店人”屢打不絕,說到底是一個“利”字在作祟。在另一起打擊“職業閉店人”案件中,2家閉店企業及3家涉案背債中介機構、2名閉店人被立案調查,查處虛假登記、協助虛假登記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60多萬元。給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亮出實打實的“罰單”,讓“職業閉店人”真正有痛感和敬畏,才能斷了他們干“臟活”的念頭。而一些“職業閉店人”之所以敢干,也是因為心存僥幸,心想跑路的店不是他開的,消費者錢不是他收的,所以有恃無恐。現實卻給了一記當頭棒喝。上述案例告誡“職業閉店人”:閉得了店卻避不了法律責任。 要徹底廢了“職業閉店人”金蟬脫殼的武功,還要在“不能”上狠下功夫。落實落細《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公司登記管理,這無疑是對“職業閉店”行為的一記釜底抽薪。當變更法人、找人“背債”等伎倆行不通,讓跑路商家無處“著陸”,“職業閉店人”業務開展不下去,砸了“飯碗”是早晚的事。以案促治、以制促治,持續織密治理網,讓“職業閉店人”不敢且不能作亂,那“職業閉店”這門坑人生意恐怕也離關張不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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