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過期堅果還讓旅客簽保密承諾?航司的危機應對也“過期”了
2025-02-27 11:00:43?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吉祥航空的一趟航班上,有乘客發現發放的堅果已過期10天。盡管航空公司迅速啟動賠償機制,向每位乘客支付了1000元補償金,但因為同時要求乘客簽署保密協議,引發了更大的爭議。 有網友評價吉祥航空的做法是“一錯再錯”,可以說相當之準確。首先航司給乘客提供過期食品,本身就是個匪夷所思的低級錯誤。餐食是航司提供的最基礎服務之一,按理說都有成熟的管理制度。每家航司都有相對穩定的供應商,食品從制作到發放給乘客,應該不止一個把關環節。可這次吉祥航空事先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食品已過期,直到被乘客指出來,只能說明其食品安全把控流程存在嚴重疏漏。 被曝光后,航司迅速做出單人賠償1000元補償金的決定。平心而論,這個金額挺有誠意,如果航司大大方方承認錯誤,道歉并給出這樣的賠償,不僅能得到乘客原諒,甚至可能把“壞事”變成“好事”。類似的案例并不少見,一些知名餐飲企業被消費者發現問題后,及時給消費者提供有誠意的補償和道歉,最終非但沒有遭受惡評,還在輿論場刷了一波存在感。因為理性的人都會認同,犯錯總是難以避免,關鍵是犯錯之后的態度。 但航司偏偏做了一個愚蠢的決定——用要求簽保密協議的方式,進一步冒犯乘客。該做法之所以愚蠢,一是這份協議在法律上就是無效的。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航司向乘客提供過期食品已構成違約和侵權,乘客本就有權要求賠償。吉祥航空將補償與保密協議捆綁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言論自由。既違背乘客意愿又挑戰公序良俗,這樣的協議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撐。 其二,在自媒體時代,涉及人數眾多的“丑事”很難保密。這么多乘客,只要有一個人不滿將此事發到網上,其他保密協議就都失去意義。也就是說,想通過“捂蓋子”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注定會造就一個給自己臉上抹黑的結局。 所以這個一錯再錯的事件,也就給吉祥航空乃至整個航空業敲響了兩次警鐘。第一聲是提醒航空公司應該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從供應鏈到機上核查的每一個環節,都需嚴格把控,避免出現發放過期食品還不自知的低級錯誤;第二聲是提醒航司在危機處理中,應以透明和誠懇的態度面對問題,而不是固守某些已經“過期”的危機應對套路,試圖去掩蓋事實。事實上,掩蓋這個行為本身所引起的反感,很多時候都更難被原諒。 航空公司的餐食服務涉及多個環節,如果說偶爾出現問題很難避免的話,那么在危機公關上的錯誤,其實是能夠百分百避免的。航司要做的是,坦誠面對,有錯認錯,及時彌補消費者傷害。只要能做到這一點,哪怕在具體服務上偶爾犯錯,最后總能贏得消費者的諒解和信任。(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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