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培訓機構套路深,需“避坑”更需“填坑”
2025-02-20 09:29:24?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近期,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受理16起涉及演出經紀糾紛案件,被告均為年輕女性,其中15人為在校大學生,原告則是同一家傳媒公司。號稱簽約全球范圍內演藝事務合約、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專業團隊量身打造素人“網紅”……媒體記者調查發現,看似光鮮靚麗的“造夢”計劃,帶來的卻是違約被起訴、被要求賠償數十萬元的噩夢。為有效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法官與原告律師闡明相關事宜,最終該公司選擇撤訴。 這一樁樁令人咋舌的案件,撕開了網紅培訓行業的遮羞布。當“素人變網紅”的夢想被包裝成免費培訓、專業孵化的誘人承諾,年輕人一腳踏入的可能是精心設計的法律陷阱。這不僅是個人與企業的糾紛,更是新興行業野蠻生長下的縮影——若只教人“避坑”,不合力“填坑”,類似的坑人套路恐將反復上演。 網紅經濟的崛起,為年輕人打開了一扇通往名利場的窄門。但門檻越低,暗坑越多。涉事傳媒公司深諳此道:以“免費孵化”“無需直播”為餌,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法律意識薄弱的軟肋,在合同條款中埋下高額違約金、嚴苛工作時長等“地雷”。簽約前滿口“合同模板不作數”,簽約后立刻翻臉“按條款執行”,這種“陰陽話術”已讓合同淪為了文字游戲,所謂“造夢計劃”也變成了披著合法外衣的精準圍獵。 年輕人輕信口頭承諾,忽視合同細節,這固然暴露了個體經驗的不足,卻也折射出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行業規范缺失,監管滯后于市場。當前,網紅培訓行業魚龍混雜,個別黑心機構以“零門檻、高回報”為噱頭,實則通過虛增成本、設置違約陷阱牟利。而相關法律對“霸王條款”的界定模糊,對“誘導簽約”的舉證困難,使得受害者維權舉步維艱。 對于個體而言,提升法律意識、審慎簽約固然重要,但將責任全然推給年輕人,無異于苛求。要根治網紅培訓行業的亂象,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力度,制定更加嚴格的法規和行業規范。 具體而言,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網紅培訓機構的審查和監管,對存在虛假宣傳、誘導簽約等違法行為的機構進行嚴厲打擊和處罰;另一方面,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網紅培訓機構的法律責任和監管要求,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對于已經出現的不法行為,相關部門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進而形成有力震懾。如果不法MCN機構每次都能以撤訴收場、毫發無損地溜走,豈不是對坑人行為的縱容? 只有每個人都提高警惕學會“避坑”,相關部門及社會積極行動起來“填坑”,才能讓網紅培訓行業回歸正軌,成為年輕人實現夢想的助推器,而非噩夢的開端。(陳廣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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